【新福建】行业观察 | 加快福建风能资源开发利用

时间:2024-04-01作者:刘叶志浏览:10

能源在经济发展中有着无可替代的作用,在煤、石油、天然气等常规化石能源供给刚性和环境容量的双重制约下,发展绿色、清洁、可持续的可再生能源成为能源可持续发展的唯一路径选择。风能作为可再生能源中开发技术较成熟、可靠性较高,且成本唯一接近常规能源的新能源,10年来在能源市场上得到快速发展,并开始在能源供应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目前,我国已成为装机容量世界第一的风电大国,累计装机容量已超过6000万千瓦,并规划到2020年累计并网风电装机容量达2亿千瓦。福建是全国风能资源丰富区之一,开发利用风能资源具有一定基础,大力开发风能资源,对于填补福建常规能源的储量缺失、优化能源结构、提高能源自给率具有积极作用。

据初步估算,受季风和台湾海峡“狭管效应”共同影响,全省沿海陆地风能资源总储量达(10米高度)4131万千瓦,近海风能资源储量估计为陆地上的3至4倍,风能开发具有得天独厚的资源优势。福建风能开发始于上世纪80年代,据统计,全省风电装机容量已从2005年的5万千瓦增至2012年底的112.2万千瓦。按照《福建省“十二五”能源发展专项规划》,福建将积极发展风电,继续推进陆上风电的规模化开发和管理。目前,福建风能开发呈现加快趋势,但与现有全国风电总装机容量和全省电力总装机容量相比在规模上仍显不足,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亟待解决:一是资源详查工作有待加强。2005年,省气象局对全省风能资源进行普查,普查成果对风能资源开发起到了积极的指导作用,然而,对于那些仍有技术开发价值的其他风电资源,普查成果在项目立项、场址选择、规划设计等方面的指导作用不强。始于2009年的风能资源详查工作由于实地观测周期较短,不能完全满足风电场工程项目建设的要求。二是电价制度不尽合理。我国对风电上网电价曾先后采取招标加核准的方式确定企业电价,这在规范风电价格管理的同时,也导致投资者仅重视开发优质风电资源而舍弃了一般资源条件的风能开发,这对现有风能资源是一种极大的浪费。三是陆地与海洋风能开发不平衡。与陆上风能利用相比,海上风能具有资源持续稳定、风速高、发电量大、不占用土地资源等比较优势,近年来海上风能利用已成为投资热点,未来发展空间巨大。但福建海上风能利用还是空白,海上风能资源开发与陆地资源利用存在较大的不平衡性。四是增值税改革影响地方政府开发的积极性。从宏观角度而言,增值税转型通过降低风能行业税负,对促进风能产业发展起到了推动作用。但是,在消费型增值税制下,由于允许抵扣新购进机器设备所含的进项税额,风电场上缴税额大幅度降低,地方政府从风能资源开发中所获收益大为减少,影响了开发风能的积极性。此外,在风能开发中,还存在着电网建设滞后、电力输出不稳定、技术研发和设备制造能力不强、缺乏专业及复合型人才、政策体系不完善、缺乏支持的长效机制等系列问题。为此,必须采取针对性的措施予以解决。

开展风能资源详查工作。为了做好风能开发的前期准备和项目储备,促进风能资源的有序开发,需在现有资源详查结果的基础上,进一步开展测风资料整理与数值模拟研究相结合的陆地和海上风能资源的综合评价,包括风电场发电量短期预报和风电场安全气象保障服务系统的研究,最终建立精确度更高、信息量更大的风能资源专业动态数据库和信息共享平台,这有助于未来风能产业的发展和健康运行。

均衡开发海上风能资源。虽然相对于陆上风电,海上风电场建设中存在技术难度大、设备要求高、施工难度大等一系列负面因素,但从风电发展的趋势来看,风机价格不断下降是行业规律,新一轮风能开发必然集中于海上风能开发。因此,福建可在深入评估、精心谋划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对海上风能的开发利用。

加强风能与其他能源的协调发展。风能利用具有随机性、间歇性和发电设备运行小时数低的特点,决定了其必须与其他能源结合才能保证电网输送效率和电网系统的稳定性。要统筹考虑大规模风能开发与其他电源的协调发展,可考虑负荷调节性能快速的水电站、抽水蓄能电站、燃气电站建设以提高电网的调峰调频能力,在保证风电接入和消纳的同时,使电网的经济性、安全性、可靠性等达到整体最优。同时,应加快大容量储能技术的研发及应用,通过合理配置大容量储能电站,有效平抑风电的功率波动,减少大规模风电并网对电网的负面影响,进而提高运行的控制水平。

推进风能产业链建设。风能开发投资规模大,产业链之间技术关联程度高,资产专用性强,产业发展存在明显的规模经济性,以能源安全和可持续发展视角展望我国风能产业发展趋势,其成长空间和市场潜力巨大。按照我国制定的可再生能源发展规划,在未来较长时期内我国风电产业将保持较快的增长速度,完全有可能成为新的世界风电龙头。福建应把握产业发展的有利契机,通过对产业链的构建和整合,形成若干以龙头企业为核心的制造产业聚集区和配套生产基地,通过产业链建设推动风能产业集群发展。

完善风能利用财税金融支持政策。风能利用具有显著的能源效益、环境效益和社会效益等外部效益,政府应在充分发挥市场对风能资源优化配置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支持风能发展的政策措施和体制机制。如在国家风电标杆上网电价的基础上,按照福建风能资源特点和开发成本,进一步细化不同资源种类的电价分类。对于国家风电标杆上网电价与省级电价之间的差价部分,通过税收优惠或财政补贴方式反映资源的稀缺性。对于海岛等区域的分布式风能利用,可通过绿色信贷政策和财政补贴等方式予以支持,以充分体现其社会效益。

加大技术创新和人才培养。风能开发与常规的煤电相比,其市场条件下的竞争劣势主要在于资源开发技术不成熟而导致的开发成本过高。因此,应基于政府和企业两个层面,从技术创新和人才培养两个角度加以解决。政府应建立公共科技攻关平台,重点研究带有战略性和全局性的技术难题。政府要积极支持本地企业建设技术研究中心或工程实验室等创新平台。在落实引进高层次人才有关政策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政策的激励力度。对产业发展所需的管理人才和技能人才,应加大培养力度。鼓励企业创新分配激励机制,建立对产业发展具有突出贡献的人员给予技术参股、股权等产权激励机制。

(作者单位:闽江学院)



转自新福建-2024年4月1日

https://share.fjdaily.com/displayTemplate/news/newsDetail/7230/2425094.html?isView=tru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