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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度开放基金申请指南
更新日期:2020-04-21


一、重点实验室简介

福建省海洋传感功能材料重点实验室于20196月由福建省科技厅批准正式立项建设。重点实验室依托建设单位为福建省重点建设高校闽江学院。实验室着眼于我省海洋传感技术领域中关键功能材料及其应用的发展和需求,将新材料设计、制备与制造等技术相结合,围绕应用于海洋资源和环境的探测与监测的新型、高效、环保和低成本传感功能材料的探索研制开展基础和应用基础研究。

二、2019年度资助的研究方向

1.荧光传感功能材料:面向海洋应用的荧光传感材料设计、合成制备、性能表征和光谱实测等研究;荧光传感材料的能级结构、能量转移与荧光材料敏感物性的内在关系研究;着重探索荧光金属有机框架材料、荧光二维材料、碳基荧光材料等先进材料在海水污染检测与修复方面的应用。

2.电化学传感功能材料:以金属化合物复合纳米功能材料为主要研究对象,开展材料的组成、结构、计算模拟、性能以及制备方法等研究。提高电化学传感材料的灵敏度和响应速度,获得高性能的海水污染检测应用的电化学传感功能材料。

3.纳米传感功能材料,尤其是具有表面增强拉曼散射效应SERS的纳米功能材料:面向海洋应用的新型纳米传感功能材料研究;具有丰富针尖特征的微纳结构阵列衬底材料(如金纳米管阵列、银纳米颗粒修饰的纳米片树状分级阵列结构等)的制备、检测与SERS应用研究;探索SERS纳米传感功能材料在海洋污染物检测中应用。

4.其他有重要学术意义和海洋应用前景的传感功能材料(如海洋热电功能材料)的相关研究。

荧光传感功能材料、电化学传感功能材料和表面增强拉曼散射SERS纳米传感功能材料是目前传感功能材料领域的研究重点和热点。例如,二维C3N4材料活化碳纳米角材料作为荧光电化学传感电极材料,可将槟榔碱检测灵敏度大幅度提高。一种二维石墨烯和碱式氧化铁的复合材料用于电化学传感可检测前列腺特异性抗原的可控缓释过程,具备检测限度低,检测范围宽的优异性能。金属有机框架材料是近年来发展起来的可用于污染物的识别及处理领的荧光传感新型材料。SERS技术是一种潜在的对海洋水质中有机污染物进行实时高效监测的技术手段,具有高探测灵敏度、高分辨率、干扰小、可猝灭荧光、稳定性好及适合界面研究等特点。一些纳米金属体系中的SERS信号甚至可以被放大1000余倍。但这类传感功能材料大都尚未推广应用于海水的检测,还有许多应用基础研究和应用技术方面的挑战。

为充分发挥和利用重点实验室良好的科学研究条件,吸引和资助科技人员来重点实验室开展有关方面的高水平研究,加强合作、增进交流,实验室面向海内外高校、科研单位和企业发布2019年度开放基金申请指南,资助海内外科研工作者参与实验室的研究工作。此次开放基金拟资助14项课题,其中,一般项目10项,每项资助2万元;重点项目4项,每项资助5万元。欢迎海内外科研工作者根据申请指南提出申请。

三、申请条件及要求

1)项目申请者原则上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博士学位,不具备上述条件的科研人员,需由两名本领域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同行专家推荐。

2)项目申请者应在国内有固定的受聘单位且聘期覆盖该基金项目实施期限。

3)承担闽江学院开放基金项目未结题者须结题后方能再次申请。

4)项目申请者必须是项目的实际主持人,且项目完成时间不超过项目负责人法定退休年龄,另有规定除外。

5)研究项目具有创新性、开拓性及应用前景,研究内容应与申请指南方向一致,鼓励发展前沿和交叉学科的研究内容。

四、申请程序及相关说明

1.项目申请人下载并按要求填写“福建省海洋传感功能材料重点实验室开放基金项目申请书”(见附件1)。申请书一式二份(A4纸双面打印,左侧装订),经所在单位签字盖章后寄送至本实验室,同时将申请书电子版发送至本实验室邮箱(电子版与纸质版申请书需内容一致)。申请截止日期为20191130日。

2.项目申请由实验室学术委员会评审,择优确定资助项目。重点资助项目每项资助5万元;一般资助项目每项资助2万元;资助期限均为2年。获得资助的项目将于15个工作日之内通知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在收到立项通知后,按要求填写《福建省海洋传感功能材料重点实验室(闽江学院)开放基金项目任务书(合同)》,报送本重点实验室。

五、开放基金课题验收与结题

1、项目立项时发放经费

基于《开放基金项目任务书》,立项时下拨课题经费的70%。经审核项目成果符合《开放基金项目任务书》要求准予结题时,下拨课题经费的30%。不外拨,开放基金经费具体使用办法参照《闽江学院财务支出审批办法》执行。将主要用于支付与资助课题相关的科研费用,包括实验材料费、实验测试费,学术交流与合作所产生的差旅费、会议费及出版费等。

2、项目结题时,项目负责人应向实验室提交下列资料:

1)研究工作总结及研究报告。

2)经费决算表。

3)已发表及已正式录用的符合实验室署名要求的专利、学术论文、学术专著等。

4)其它与本项目相关的研究成果(如软件、数据库、成果报道、知识产权证书、获奖成果证书等)。

3、成果要求

1)项目负责人享有著作权及著作发表权(保密论文除外),其研究成果由实验室、项目负责人依托单位共享。

2)凡受本实验室资助的项目,研究成果由本实验室和课题负责人所在单位共同享有。公开发表的论文、专利和奖励时请标注“福建省海洋传感功能材料重点实验室(闽江学院)”开放课题资助,英文表述为:Fujian Key Laboratory of Functional Marine Sensing Materials, Minjiang University第一作者的单位署名应采用双署名(即本实验室列入署名单位)。发表的论文、各类奖励、专利、知识产权转化等其他成果也须及时写入项目进展报告和项目总结报告,连同成果副本发送至本实验室。未按规定进行标注的研究成果,不得作为开放基金项目成果用于结题验收。

3)项目负责人作为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论文:重点项目一般要求发表SCI收录论文至少2篇或者EI收录论文至少4篇;一般开放课题要求发表SCI或者EI收录的论文至少1篇或者EI收录论文至少2篇;用于结题的论文,作者列表中须含本实验室固定研究人员。

4.获得资助的项目申请人每年应向实验室报送年度进展报告,报告于每年15日前报送本实验室。项目申请人应在课题研究期限前向本实验室提出结题申请,并提交项目结题总结报告,并提交学术论文、发明专利等成果资料。





六、联系方式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闽侯县上街镇溪源宫路200号闽江学院大成楼

联系人:林老师

联系电话:13459196744

电子邮箱:hylin@mju.edu.cn

邮编:350108




                         福建省海洋传感功能材料重点实验室

                                                                                               20191024


文章来源:福建省海洋传感功能材料重点实验室(闽江学院) 编辑:打印文章】【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