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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度开放基金申请指南
更新日期:2022-07-08

一、宗旨与目标

福建省海洋传感功能材料重点实验室着眼于福建省海洋科学与技术领域中关键性先进材料应用的需求,将材料设计和制备制造技术相结合,围绕海洋先进新材料的研发开展高水平基础和应用基础研究,重点开展应用于海洋环境保护与修复、海洋资源开发与应用、海水腐蚀与防护等领域的新型先进材料的科学研究;致力于解决该领域学科发展的重要科学问题和关键技术难题,推动科学创新、技术发展与成果转化。

为充分发挥和利用重点实验室良好的科研条件,吸引和资助科技人员来重点实验室开展相关研究方向的高水平研究,加强科研合作,增进相互交流,实验室面向福建省内外高校、科研院所和企业发布2022年度开放基金申请指南。本年度开放基金拟资助8项课题。其中,一般项目5项,每项资助2万元;重点项目3项,每项资助5万元,资助期限均为2年。欢迎国内外科研工作者根据申请指南提出申请。

二、资助研究方向

2022年度本重点实验室开放基金项目支持以下研究方向:

1.海洋污染检测与监测材料

2.海水腐蚀与防护材料

3.海洋能源开发与利用材料

4.海洋资源探测与开发材料

5.海洋科学与技术应用其他有重要学术意义的先进材料

三、申请条件及要求

1.重点项目申请者原则上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博士学位,不具备上述条件的科研人员,需由两名本领域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同行专家推荐。一般项目申请者一般应具有硕士学位或中级职称或以上,年龄在45岁以下。

2.项目申请者应在国内有固定的受聘单位且聘期覆盖该基金项目实施期限。

3.承担本实验室开放基金项目未结题者须结题后方能再次申请。成果突出且延续性较强的优秀项目,由实验室向学术委员会推荐,可连续滚动资助一次。

4.项目申请者必须是项目的实际主持人,且项目完成时间不超过项目负责人法定退休年龄,另有规定除外。

5.研究项目具有创新性、开拓性及应用前景,研究内容与申请指南方向一致,同时鼓励发展前沿和交叉学科的研究内容。

6.实验室鼓励研究项目组成员包含有实验室固定成员。

四、申请程序及相关说明

实验室诚邀省内外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的科研技术人员围绕实验室本年度资助研究方向提出申请课题。本实验室将按照“公平公正、择优支持”的原则,采取个人申请、实验室初审、学术委员会评审的程序遴选开放基金课题。

 1.项目申请人下载并按要求填写“福建省海洋传感功能材料重点实验室开放基金项目申请书”(见附件1)。申请书一式二份(A4纸双面打印,左侧装订),经所在单位签字盖章后寄送至本实验室,同时将申请书电子版发送至本实验室邮箱(MinghuiPeng@mju.edu.cn,电子版与纸质版申请书须内容一致)。本年度开放课题申请截止日期为2022年8月30日。

2.项目申请由实验室进行初审并提出项目资助建议名单,提交重点实验室学术委员会评审,择优确定资助项目。获得资助的项目将于15个工作日之内通知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在收到立项通知书后,应按要求填写《福建省海洋传感功能材料重点实验室(闽江学院)开放基金项目任务书(合同)》,报送本实验室。

五、开放基金课题验收与结题

1.项目立项时发放经费。基于《开放基金项目任务书》,立项时下拨课题经费的70%。经审核项目成果符合《开放基金项目任务书》要求准予结题时,下拨课题经费的30%,不外拨。开放基金经费具体使用办法参照《闽江学院财务支出审批办法》执行。将主要用于支付与资助课题相关的科研费用,包括实验材料费、实验测试费,学术交流与合作所产生的差旅费、会议费及出版费等。

2.项目结题时,项目负责人应向实验室提交下列资料:

1)研究工作总结及研究报告;

2)经费决算表;

3)已发表及已正式录用的符合实验室署名要求的专利、学术论文、学术专著等;

4)其它与本项目相关的研究成果(如软件、数据库、成果报道、知识产权证书、获奖成果证书等)。

3.成果要求

1)项目负责人享有著作权及著作发表权(保密论文除外),其研究成果由实验室、项目负责人依托单位共享。

2)凡受本实验室资助的项目,公开发表的研究成果,必须署名“福建省海洋先进材料重点实验室(闽江学院)”,英文:Fujian Key Laboratory of Advanced Marine Materials, Minjiang University,同时注明得到“福建省海洋传感功能材料重点实验室开放基金资助(项目编号:******)”,英文:“Supported by Fujian Key Laboratory of Advanced Marine Materials, Minjiang University (Grant No. ******)”,且应为开放课题承担者与实验室固定成员联合研究成果,即研究成果的作者列表中必须含有实验室固定成员。未按规定进行标注的研究成果,不得作为开放基金项目成果用于结题验收。发表的论文、各类奖励、专利、知识产权转化等研究成果须及时写入项目进展报告和项目总结报告,连同成果副本发送至本实验室。

3)项目负责人作为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论文:重点项目要求至少发表SCI收录论文2篇或者EI收录论文4篇,其中高水平研究论文1篇以上(中科院分区2区以上);一般项目要求至少发表SCI收录的论文1篇或者EI收录论文2篇。  

4.获得资助的开放课题负责人每年度应向实验室报送年度进展报告,报告于每年1月10日前报送本实验室。项目负责人应在课题研究期限前向本实验室提出结题申请,并提交项目结题总结报告和学术论文、发明专利等成果材料。

六、其它说明

1.本年度开放基金项目实施起止时间为:2022.09.01-2024.08.31;承担重点实验室开放课题的负责人将受聘成为本实验室客座研究人员,享受实验室客座研究人员有关待遇;重点课题负责人需在研究期限内到访本实验室学术交流一次。

2.开放基金项目的管理按“福建省海洋传感功能材料重点实验室(闽江学院)开放基金项目管理条例”执行。

七、联系方式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闽侯县上街镇溪源宫路200号,闽江学院工科楼B座201 

邮编:350108

联系人:彭老师

联系电话:13375002907

电子邮箱:MinghuiPeng@mju.edu.cn                                                                                             福建省海洋传感功能材料重点实验室

                                    2022年7月8日     


文章来源:福建省海洋传感功能材料重点实验室(闽江学院) 编辑:打印文章】【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