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天津市检察机关反贪工作始终坚持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检察工作主题,忠实履行职责,不断创新工作思路,进一步强化数量、质量、效率、效果和安全有机统一,切实走出了一条具有天津特色的反贪工作路子,为天津经济社会发展营造出安定和谐的良好环境。
天津市检察机关反贪工作沿着“有案必办、突出重点、加大力度、提高质量、注重效果、确保安全”的工作思路,把群众满意度作为反贪工作的出发点,把案件质量作为反贪工作的硬条件,不断创新办案工作机制和侦查模式,实现了全市检察机关反贪工作创新、创优、创新发展。
执法为民,关注民生。今年以来,天津检察机关反贪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高检院加大打击贪污腐败案件力度的精神和部署,以开展 “为民、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全市检察机关反贪干警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坚持依靠人民群众,将执法办案作为反贪工作的核心内容,实现了办案数量、质量、效率、效果和安全的有机统一。着力查办了一批严重危害民生民利、严重影响经济社会发展、严重扰乱社会秩序以及人民群众反映强烈、有影响的大要案,增强了打击震慑力,保持了反腐高压态势。
在突出查办大要案的同时,着力查办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群众反映强烈的贪污贿赂犯罪。今年1至11月份,全市反贪部门共查办民生领域贪污贿赂犯罪83件114人,占案件总数的29.1%,大案率高达90.4%,一批群众反映突出的问题得到查处,专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依靠群众 深挖案件线索
近五年来,天津市检察机关反贪部门转变坐等举报上门的单一思路,充分发挥办案人员的主观能动性,依靠群众,积极拓展案源。通过主动联系群众,不定期深入社区、农村,深挖案件线索;通过建立信息员制度,深入热点行业和重点领域调研,拓展案件线索来源;进一步强化线索评估工作,将线索排查细分为评估、筛选、分析、分流四个阶段,实现了对线索的定期梳理和及时反馈;注重落实举报线索的反馈和奖励,增强人民群众对检察机关惩治职务犯罪的信心。
创新制度 促进规范执法
近年来,天津市检察机关反贪工作通过建立行之有效的工作制度,以执法规范化带动质量提高 “双丰收”。在线索管理方面,建立评估和动态管理机制,加大初查力度,加快线索流转利用,提高案件线索成案率和利用率;在办案安全方面,将办案风险评估和预警工作覆盖到案件办理全程,完善了侦查安全防范工作体系;在侦查指挥方面,充分发挥侦查一体化机制的功能,市检察院反贪局整合侦查资源,对于重大疑难复杂案件,综合采取参办、督办、交办、提办、指定管辖等方式,保证办案工作顺利进行;在流程监控方面,出台查办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案件全程跟踪制度,从程序上严格把关,强化办案人的证据意识、协作意识和责任意识;在规范执法方面,建立完善了立案报备、大案要案初查及立案报批制度,建立了执法业绩档案和备案审查制度。
注重培养 锻造过硬队伍
天津市检察机关反贪工作始终坚持把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纪律严明、作风过硬的反贪队伍作为一项战略任务来抓。通过采取针对性的工作措施,举办全市反贪业务培训班,通过培训、实践与研究三合一模式,重点培养反贪干警在开放、透明、信息化条件下开展侦查工作的专业素养;鼓励干警开展调研工作,根据办案特点对重点行业、热门领域进行调研,为更好地开展执法办案、强化职务犯罪惩防工作提供参考;利用好各级侦查人才库,健全完善侦查人才引进、选拔、培养、使用和激励机制,充分发挥侦查人才的骨干作用;积极引进新生力量充实反贪队伍,采取以老带新模式,帮助青年办案骨干尽快成长,做到人才队伍数量充足、结构优化、布局合理、素质优良;营造良好的工作环境,激发干警的工作热情,增强队伍的凝聚力、战斗力和创造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