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落实市院关于在新形势下加大检务公开力度的工作要求,不断提升检察机关执法办案水平,河北区院侦查监督科通过办公室《检察工作信息要览》向区人大、区政协及其代表、委员、区政府领导、本院人民监督员及相关单位、社区代表试行终结性法律文书公开,在主动接受外部监督,增强执法透明度的同时,不断提升执法规范化水平和干警业务素质能力。
审查逮捕工作是侦查监督部门的一项重要工作职责。在审查逮捕工作中,由于不捕案件的适用条件和证明标准无论是法律规定还是实际操作都较为笼统,这就要求在法律文书中的说理部分必须充分、全面,以提升检察机关在不捕案件中的执法公信力。通过不捕说理工作,向侦查机关乃至当事人阐述检察机关做出不予批准逮捕决定的理由和依据,让侦查机关、当事人了解检察机关依法作出的不予批准逮捕决定,有利于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
该院侦查监督科严格按照高检院、市院关于开展不捕案件说理工作的相关规定,对不予批准逮捕的案件向侦查机关进行书面释法说理,2013年全年共下发不捕说理文书43份,使侦查机关清楚的知晓不捕决定的理由和依据,更直观的掌握案件继续侦查与诉讼的方向,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为了进一步提高不捕说理工作的水平,促进审查逮捕工作进一步规范化,结合高检院、市院关于“积极推进侦查监督业务公开,严格执行不捕说理制度,规范制作不捕说理文书,提高说理效果,探索建立不捕法律文书公开制度”的规定,侦查监督科按照不予逮捕决定的不同类型制作了统一的不捕文书说理模板和样例,规范说理文书格式和内容,明确要求在不捕说理文书中要写明认定的案件事实、讲清做出不捕决定的理由、措辞准确用语规范。同时为了进一步促进不捕说理文书的水平,提升干警对不捕说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侦查监督科依托本院办公室所制发的《检察工作信息要览》进行不捕法律文书和说理文书的公开,将本科全部不捕法律文书和说理文书原文刊载在信息要览中,主动接受区人大、区政协及其代表、委员,区政府领导、本院人民监督员及相关单位、社区代表的监督,认真听取他们对不捕说理工作及文书的意见和建议,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张俊英就此作出批示:“区检察院《检察工作信息要览》的改版,很有新意,亦有创意。通过这种形式,推动了检务公开,也使大家更加了解检察院的工作,是检察工作‘接地气’的具体体现,很好!”
通过对不捕说理文书公开,不仅促进了侦查监督科不捕说理文书的水平,促进执法办案规范化水平的提升,更为检察机关终结性法律文书公开工作进行了积极的试验和探索,通过这种文书公开工作的试行,能更好的拓展检务公开范围、丰富检务公开形式、健全检务公开机制、强化检务公开效果,不断提升检察执法公信力和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