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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丽区院侦监科采取四项举措规范制作审查逮捕意见书
时间:2014-05-15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为进一步提高审查逮捕工作质量和效率,根据高检院繁简分流制作审查逮捕意见书的要求,市院下发了《关于执行高检院繁简分流制作审查逮捕意见书要求的指导意见》。近日,东丽区院侦监科开展了审查逮捕意见书评查活动,对近期各类案件的审查逮捕意见书进行了梳理,对制作优秀的文书进行了分析,同时对文书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总结,为进一步提高文书制作水平提供参考。侦监科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制定了四项举措,旨在提高法律文书质量,促进执法规范化。

  一是繁简分流,合理利用司法资源。按照高检院繁简分流制作审查逮捕意见书的要求,对受理的案件进行合理分流,当繁则繁、当简则简,繁简得当地制作审查逮捕意见书,既保证文书的质量,同时又合理利用资源节约司法成本。二是加强释法说理,提高理论水平。要加强逻辑推理分析,进一步提高意见书的理论水平,对于审查逮捕意见书中证据采信、案件事实认定等重要环节,要做到条理清晰、论证得当。三是鼓励干警创先争优,要求干警树立精品意识,充分发挥主观能动作用,把文书制作打造成侦监工作的亮点。四是定期开展评查,积极探索创新。定期开展文书质量评查活动,就每名承办人在制作审查逮捕意见书时发现的问题和改进建议进行汇总,通过评议进行剖析有针对性地加以解决,积极探索出体现工作特色的意见书制作格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