约谈告诫是指检察机关指派专人对自侦案件中不立案、撤案、不起诉、判决免除刑事处罚的国家工作人员,就其本人或单位存在的职务犯罪隐患,进行提醒、告诫的警示性谈话。今年初,和平区检察院率先在全市推出约谈告诫制度,取得良好效果,
一是弥补了传统职务犯罪预防主要靠法制宣传、警示教育等单一手段的缺陷,有效防止了由“小错”演变成“大案”现象。
二是实现了预防关口前移,把事后预防变为事前预防,变被动预防为主动预防,使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更加全面化、规范化。
三是减少了职务犯罪的发生率,为走在职务犯罪边缘的干部打了一针强有力的“清醒剂”,及时将单位和个人存在职务犯罪方面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扼杀在摇篮里,真正起到临界预警作用。
四是改变了过去职务犯罪预防只注重面上的预防模式,针对谈话对象的不同,制定不同的谈话提纲,采取宣教性或警示性约谈方式,突出谈话方式的差别化。
五是采用了人性化的预防模式,体现了检察院机关在职务犯罪预防方面的人文关怀,对社会、对个人都反映出积极的意义和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