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全市检察机关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按照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试行检察机关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告知卡和监督卡的通知》要求,日前,天津市人民检察院决定在全市检察机关预防部门试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告知卡》与《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监督卡》制度。“两卡制度”是检察机关巩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进一步落实“两个责任”,从制度层面规范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新举措。
和平、河西、河东区检察院近日分别在天津历史风貌建筑整理公司单位员工参观廉政警示教育基地、卫生系统专项预防调查、地铁5号线土建施工第12合同段预防活动中,向相关单位发放了《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告知卡》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监督卡》。此举不仅对社会预防工作进行有效监督,也为进一步健全预防工作制度、提高工作水平提供了切实的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