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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院制发关于重新确定市院领导基层联系点加强联系基层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3-12-19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为认真贯彻落实高检院《关于进一步坚持和完善上级检察院领导干部联系基层检察院制度的通知》要求,日前,市院对院领导基层联系点工作进行重新调整,以保证市院领导基层联系点相对稳定,并对联系基层工作提出具体要求:一要突出工作重点,要紧扣检察机关业务建设、队伍建设、政务管理和检务保障的热点难点问题,开展好联系帮扶和调研指导工作,为基层服好务。二要加强调查研究,市院领导每年到基层联系点不少于2次,要多与办案一线干警和群众接触、交流,确保了解掌握第一手资料。三要改进工作作风,市院领导深入基层联系点要轻车简从,陪同的市院有关部门负责同志一般不超过2人,一般不通知区县领导同志参加。联系基层工作时确需就餐的,一律在基层联系点食堂解决。市院领导和工作人员一律不得收受联系点馈赠的土特产品。四要注重工作实效,要着力解决基层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做到帮忙不添乱,解忧不责难,指导不包办。尤其要总结好基层院建设中的好经验及好做法,打造天津检察工作的特色和亮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