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天津市财政局在对2013全市政府采购信息统计工作情况,在梳理分析的基础上进行了考核评比。市检察院在统计基础工作、报送时间、报表质量等方面成绩优异,受到市财政局通报表扬。
近年来,市检察院高度重视政府采购工作,自2009年下半年实施政府集中采购工作以来,认真贯彻落实《政府采购法》,从加强组织机构建设入手,在建立健全政府采购制度,抓好关键环节,规范采购工作程序,拓宽采购范围和规模上下功夫、用力气,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在市财政局、市监察局、市审计局组成的专项检查组检查中,对市检察院政府采购在执行政策、规范管理、档案资料等方面工作,给予充分肯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