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港检察院坚持“实、严、全”,不断提升案件监督管理工作实效,提升司法规范化水平。
“实”字当先,夯实办案基础设施。首先,不断提升硬件水平,夯实案管“硬实力”。优先解决案管工作基础设施问题;其次完善机制,打牢监管“软实力”,一方面切实保障案管监督职能的发挥,合理配置人员。另一方面,发现问题及时和业务科室进行沟通。
“严”字当头,在监管上把好关。一是强化办案流程监控。通过受案、结案审查,依托统一业务应用系统重点监控,严把案件入口关和出口关;二是强化涉案款物监管。建立专门涉案财物保管场所,以存根、扣押清单备查的形式对涉案款物进行监管。三是对公安机关超期报卷或是超期退捕重报的情况,予以严厉监督。
“全”字居先,在服务上提高质量。一是深化案件信息公开,服务人民群众。指定专人负责,督促业务部门及时公开。二是细化入口滤网,服务办案部门。强化对所报送案件的实体审查与程序审查,从源头上把好案件质量关。三是提升服务品质,服务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