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港检察院把办案安全置于自侦工作的重要位置,结合自侦办案工作实际,不断研究探索新途径新措施,确保办案安全。
第一,坚持安全管理责任到位。明确院领导、科室负责人、主办干警及司法警察所承担的责任,相互配合、分工负责,细致排查,全面防范涉案人员逃逸、伤残、自杀等安全事故隐患。
第二,坚持安全预案落实到位。案前做好分析动员,主管领导召集办案组及司法警察,根据涉案人员的情况,制定安全防范工作预案。案中抓好协调调度,及时分析解决问题。案后及时总结,主管领导组织办案人员对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分析,总结经验。
第三,坚持重点环节防控到位。明确涉案人员进入警务区后,及时将其随身携带的物品交由办案人员代为保管;涉案人员所用餐具一律无危险性,用餐时必须有两名以上办案人员在场看护等。
第四,坚持硬件资源利用到位。依托集讯问、询问、接谈、指挥监控于一体的全封闭高标准办案区,全面指挥办案。领导既可以通过监控系统同步指挥办案,也可以对犯罪嫌疑人的进行严密监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