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大港检察院严把“三关”,依法规范刑事申诉案件的受理、办理、答复等工作,有效防止程序空转和案件积压,确保了案件质量、效率和效果的有机统一。
一是严把“受理入口关”。对材料齐备且符合法定受理条件的刑申案件,全部及时、规范、准确录入统一业务应用系统,确保刑申案件依法有序导入。二是严把“审查办理关”。对受理的刑申案件,及时指派检察人员全面审查申请材料及原案证据材料,对符合立案条件的,严格执行立案复查或立案审查程序;经审查后不符合立案条件的,在法定期限内作出审查结案、中止或终止审查决定。三是严把“答复出口关”。对经审查或复查后认为申诉理由不能成立的、因涉及当事人隐私等不宜公开的案件,通过多次约谈申诉人、主动听取意见建议等途径,深入做好释法说理等息诉工作,促进案结事了。
接下来,大港检察院将继续增强在刑事申诉检察工作中规范司法行为的自觉性、主动性,进一步更新执法理念,深入推进文书规范、办案公开和反向审视等工作,力争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刑事申诉案件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