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0日,市检察院党组召开扩大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对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作出的重要指示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中共天津市委十二届七次全会精神,研究检察机关贯彻落实措施。
会议指出,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指示,进一步明确了全面依法治国的战略性、全局性、方向性问题,深化了对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规律性认识,为新征程上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党中央时隔五年再次召开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对推进更高水平法治中国建设作出系统部署,具有重要里程碑意义。全市检察机关要将学习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与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大检察官研讨班精神贯通起来,结合天津检察实际抓好贯彻落实。要全面领会全面依法治国取得的新的重大成就,更加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切实把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落到实处。要在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法治思想上下真功实功苦功,持续做好学习宣传、教育培训、研究阐释,切实以真理力量引领检察工作行稳致远。
会议指出,市委十二届七次全会审议通过《中共天津市委关于制定天津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的建议》,深入总结奋斗经验,准确把握历史方位和发展优势,系统擘画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大都市、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天津篇章的宏伟蓝图。全市检察机关要深入学习领会全会精神,坚持抓重点、优措施、重实效,加强检察侧调查研究,找准切入点、着力点,以更加精准务实的检察履职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要把学习贯彻市委《建议》与贯彻最高检“十五五”时期检察工作发展规划结合起来,立足天津之特,谋划好“十五五”规划“天津检察篇”。
会议强调,全市检察机关和全体检察人员要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市委的决策部署上来,坚决落实“强化检察监督,加强公益诉讼”重要要求,持续做实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要全面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认真落实维护社会稳定责任,久久为功推动韧性安全城市建设,筑牢首都政治、安全“护城河”。要坚持和落实“两个毫不动摇”,贯彻民营经济促进法,对各类经营主体依法平等保护、一视同仁对待,纵深推进违规异地执法和趋利性执法司法专项监督。要着力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统筹做好惩治刑事犯罪、纠正民事侵权、促进依法行政、解决公益损害等各项工作,促进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助力美丽天津建设。要围绕食药、社保、医疗、消费等民生领域和“一老一小一特”等群体合法权益保障,综合履行检察职能,做实民心检察工作。要绷紧“收官之弦”、鼓足“冲刺之劲”,抓好“十四五”时期检察规划各项任务收官,以更加丰硕的成果为“十五五”时期检察工作开好局、起好步奠定坚实基础。
市检察院领导班子成员、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参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