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港检察院通过“四跟进”活动规范司法行为,即跟进办案组、跟进办案工作区、跟进庭审现场、跟进羁押场所。深入办案组了解办案人员的司法行为,进行预警教育和提示,及时为办案人打好预防针;深入办案工作区对询(讯)问、法警执勤等工作是否规范进行检查;深入庭审现场检查公诉人出庭支持公诉和发表意见的行为是否规范;深入羁押场所检查是否有超期羁押问题,是否存在混管混押情况,在押人员合法权益是否得到保障等。
针对发现的问题纪检监察部门及时向相关部门通报情况并要求逐项整改,重点做好四个方面的工作:一是抓好干警经常性教育工作,全面提高干警思想认识;二是强化干警自身纪律意识,带头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做到力戒“四风”,令行禁止,秉公执纪;三是严肃查处违纪违法案件,坚持有案必查,切实保障检察人员严格、公正、文明、廉洁执法;四是加强常态化监督检查,重点对检察干警“庸懒散奢”等作风问题加强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