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港检察院在控申接待上积极推行“三访”结合,即检察长接访、控申干警巡回外访和结案后回访相结合,确保把信访问题消化于基层和首访环节。检察长接待日制度已坚持数余年,规定每周由检察长或一名副检察长接待来访群众,做到批办、督办、答复、息诉等工作“一岗双责”,确保案件得到快速、妥善的处理。控申干警主动换位思考,转变工作作风,主动深入社区开展巡回外访,通过下访、上门接访等形式,延伸接待窗口到基层,为群众提供实实在在的帮助。结案容易息访难是信访工作的难点,控申部门跟踪案件处理结果,确保了案件快速办结,信访人息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