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港检察机关反贪部门以全国检察机关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为契机,坚持务实举措,将尊重和保障人权体现到执法办案过程始终,取得了良好成效。
严格把握自侦案件强制措施适用标准,坚持非羁押侦查及诉讼的办案理念。在查办过程中,对犯罪嫌疑人该取保候审的及时办理取保候审手续,该适时变更羁押强制措施的及时变更强制措施。并且注重倾听犯罪嫌疑人委托律师的意见,对合乎法律及程序规定案件,从有利于维护犯罪嫌疑人合法权益的角度出发,及时办理或变更相应的强制措施,切实将尊重和保障人权落到了实处。
积极适应以“证据”为核心的诉讼制度改革,探索构建证据引导侦查办案模式。坚持以证据为先导、以审判为中心的执法办案理念。遇有重大职务犯罪案件,强化初查及外围取证,办案力量优先向取证倾斜,全面收集易于突破犯罪的书证、物证及电子数据证据。
严格推行检察机关统一业务系统的应用,坚持逐案录入。按照高检院要求,做到每起职务犯罪案件逐案录入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定期查摆解决统一业务应用系统运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通过运行统一业务应用系统确保侦查权规范运行,有效杜绝司法不规范问题的发生,将尊重和保障人权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