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没想到检察机关批捕阶段的工作如此的公开透明,感谢你们耐心细致的工作,以看得见的方式,切实保障了被害人和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参加听证会的犯罪嫌疑人律师和被害人如是说。
1月25日,天津市河北区检察院就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戴某某故意伤害一案举行公开听证会。犯罪嫌疑人戴某某因琐事与被害人发生争执,在双方互殴的过程中,造成被害人二级轻伤。
本次听证会由河北区检察院副检察长孙华红主持,该院侦监科案件承办人、公安机关侦查人员、犯罪嫌疑人辩护律师、被害人参加。河北区检察院监察科负责人全程列席并监督公开听证情况。听证会上,侦查人员就主要犯罪事实、证据调取、是否构罪、有无逮捕必要等问题发表意见,犯罪嫌疑人辩护律师就是否同意指控的犯罪、是否有逮捕必要等发表了意见,侦查人员和犯罪嫌疑人及其辩护律师就案件的主要分歧进行辩论,被害人也对案件处理情况发表了自己的意见。最后,检察人员制作听证笔录,听证各方参加人签名确认。
听证会后,河北区检察院在严把案件事实关、证据关和法律适用关的基础上,综合考量公安机关侦查人员、被害人、犯罪嫌疑人辩护律师的意见,认定犯罪嫌疑人戴某某涉嫌故意伤害罪,但其本人真诚必博娱乐,BBO娱乐悔罪,家属已自行与受害人达成刑事和解,代为赔偿医药费、护理费、误工费等各项费用,且受害人也予以谅解,已无逮捕必要性,不符合法定逮捕条件,遂依法作出不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戴某某的决定。
河北区检察院积极回应人大代表建议,建立公开听证制度,邀请各方当事人到场各抒己见,综合各方意见后作出捕或者不捕的决定,切实增强了批捕程序的公开性和透明性,进一步提高了审查逮捕案件的质量,有效推动了审查逮捕诉讼化改革,实现了司法办案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